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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從母姓 離婚子女無「法」自主

阿宏與母親步出法院,十分鐘前,他在法庭上陳述,  

父母離異多年,自己隨母親改嫁到新家庭,一家五口三

個姓氏,受盡旁人異樣眼光,希望能改從母姓。但法官

以原姓氏無「不利之影響」,當場駁回。阿宏憤慨不已,

「我廿五歲,竟無法對自己的姓氏作主!」



 立法院去年五月通過民法第一○五九條修正條文,子女

姓氏改以父母書面約定,彰顯兩性平權的同時,離婚子女

要改姓卻嚴格許多。



 該條文規定,夫妻離婚後,若有事實認為子女原姓氏對

其有「不利之影響」時,父母或子女都可以請求法院宣告

改姓;若由子女提出改姓,不論是否成年,都需父母書面

同意。新法上路後,不少離婚子女想改從母姓,迫回頭面

對生父,希望能取得同意而不可得,很多人走上訴訟一途

,卻往往希望落空。



 單親媽媽蘇珊揮別前夫家暴陰影,獨自拉拔兒子長大。

兒子艾力克今年三十歲,見母親娘家沒有血脈傳承香火,

上法院請求改從母姓。



 艾力克向法官痛訴,生父多年來幾乎對他不聞不問,

還有家暴前科。但法官判定,母子並未完全與生父斷

絕聯繫,血脈傳承與改不改姓無關,且目前看來,艾

力克從父姓「沒什麼不利」。



 「我因家暴離婚,孩子要改從母姓,法院不幫忙,

只能回去求施暴者同意,簡直沒道理!」蘇珊不解,

法律如此規定,令人情何以堪。



 再婚媽媽卡洛琳說,兒子頂著生父姓氏,總是避免

穿著繡有名字的制服和新爸爸出去,討厭填寫學校要

求的通訊錄,遇到同學詢問只能含糊帶過,在在都讓

她心疼不已。



 小雅說,她想讓女兒改從母姓,又怕在法庭上遇見

早已撕破臉的前男友,只能把苦水往肚子裡吞,等看

看有沒有修法的機會。



 愈來愈多單親媽媽發現,讓離婚子女改從母姓幾乎

是不可能的任務,她們組成「監護權媽咪」團體,在

網路上發起連署,要求該條文對已離異的夫妻應有配

套方案。



 執業律師、婦女新知基金會監事尤美女直指,當事

人陳述從父姓帶來生活上的困擾,在法官眼中,幾乎

都不構成「不利」。但「何謂不利之影響?」相關單

位應做出符合社會期待的見解,成年子女也應有更多

的姓氏自主權。

內容為2008/9/27 中國時報報導

朱芳瑤/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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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Mother2009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1) 人氣()